2016年三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三明市卫计委规划财务科 时间:2017-11-29 10:40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紧紧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和群众生殖健康的需求,坚持公益性免费服务原则,开展宣传倡导、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保健、随访服务、信息管理、人员培训以及药具发放服务等八大功能,并不同程度拓展与生育、节育、不育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项目,开展手术并发症、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治、妇科宫颈病的筛查和治疗等服务,为辖区育龄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无偿的生殖保健技术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计生服务站包括0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财政核拨

18

1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市计生服务站主要任务是:完成省、市人口计生委下达我站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方针,免费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查环查孕,门诊诊治,无差错及事故发生,受到广大育龄群众的信赖和好评。

(二突出特点,拓宽服务领域。一是组织技术人员进校园开展青春期生理、心理及性健康知识讲座;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开展更年期保健知识讲座、妇女生殖健康知识讲座、孕产期保健知识讲座;利用现有高级育婴师资源,开展准妈妈育儿知识咨询指导和0-3婴幼儿早教知识讲座。二是进厂矿、社区、农村为育龄妇女义务体检,提供免费咨询及指导。

(三)配合科技科进行全市的病残儿鉴定工作,温馨服务每一位病残儿家庭。

(四)在全市推行“1、2、3、4”药具质量年服务,实行药具幸福零距离。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 市计生服务站收入预算为142.38万元,比2015年增加23.3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性增加。部门支出预算为142.38万元,比2015年增加23.33万元,增长1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59万元,比2015年增加12.63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性增加。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工作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0.4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无。原因是不属于机关。

八、政府采购情况: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6年三明市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1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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