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的报告
来源:三明市卫计委规划财务科 时间:2018-07-30 10:31
  

 

 

 

 

 

明卫〔2018118                      签发人:蔡金明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三明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的报告

 

市政府:

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动力,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不断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十三五”规划所确定主要发展指标和主要任务取得较大进展,促进了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对“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进展情况分析评估如下。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一)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截至2017年末,全市平均预期寿命79.17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为13.2/10万、3.9‰,比2015年分别下降了13.16%15.22%,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降至16/10万和7‰以下的目标。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4%,完成90%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2017年末,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5.48张(全省4.69张)、执业(助理)医师2.12人(全省2.15人)、注册护士2.68人(全省2.59人)、公共卫生人员0.56人(全省0.53人)、基层卫生人员2.94人(全省2.76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1.7人(全省1.74人)。实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注册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基层卫生人员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20162018年上半年,中央和省共安排3.62亿元用于支持县级医院、卫生院基础设施和县级综合医院信息化三大平台、六大中心建设。加快市儿童医院项目建设,以市第一医院现有儿科、儿童重症监护室(PICU)、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资源为基础,整合院内部分医技用房共8350平方米,规划设立独立诊疗区的儿科中心,病区床位增至200张。市属医院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2.62亿元,预计三明市第一医院外科病房综合楼今年10月可完工投入使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病房楼项目和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楼于2019年下半年完工。县级医疗服务体系和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2017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1512.57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178.72万人次,增长13.28%;住院人次为45.86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1.84万人次,增长4.18%,群众看病难矛盾得到进一步缓解。二是加大医疗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充和完善公立医疗资源,加强对医学薄弱短板学科扶持力度,截至目前省市已投入1720万元用于加强儿科、产科、精神科等薄弱学科建设,已完成儿科床位建设95张、产科床位115张、精神科床位230张。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引导走专业化、高端化、差异化路子,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目前引进的社会力量办医含精神、妇女儿童、老年康复、血透中心等医疗资源相对紧缺稀缺领域。全市共设置审批民营医疗机构(含医学检验机构、单采血浆站、血透中心)29家,设置总床位达1373张,其中2018年新设置审批4家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120张,有力助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1.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市疾控中心设立省级饮用水卫生监测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达标率为100%。加快尤溪县、宁化县、建宁县、大田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提升了检验检测能力。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持续提升。强化疫情监测报告与风险评估,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做好H7N9、手足口病、流感、水痘、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严防登革热、黄热病、寨卡病毒病、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境外输入、境内传播。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98%,有效控制免疫规划疫苗相关传染病发生≥90%。加强预防接种能力建设,门诊规范化建设完成≥90%。完成全市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转型工作,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发现并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2021例,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均≥94%。全市报告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638例,死亡109例,现存活病例529例。沙县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永安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累计治疗158人,正在治疗21人,年保持率均≥90%。继续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策略,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2)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强化慢性病监测和死因监测。梅列区、永安市继续开展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尤溪县、沙县、大田县、将乐县启动新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数据利用,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全面开展饮用水水质公示。加强与环保、气象、教育、街道等部门协作,推进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进展。加快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全市现有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11家,精神科编制床位累计1218张,精神科床位为4.68/万人口。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历五单”管理工作,全市登记在册12509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率4.91‰。强化麻风病防治工作,培训基层和综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16.3%

2.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积极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市、县、乡三级卫生计生监督网络。整合卫生监督、计生执法机构和职责,积极申请增设计划生育、中医药监督职能科(股)室,加快建立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中医服务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打击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率90.7%,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率38.46%,涉水产品企业年监督覆盖率100%,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实施工作覆盖率80%。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率99.47%。大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事实处理率达100%。开展卫生计生监督稽查,做好消毒产品安全评价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放射性疾病监测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提升职业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各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均按时完成120/年的监测任务,提高食源性疾病报告效率和准确性。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日常卫生监督,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定量评估。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3.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督促各地强化政府职责落实、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保障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2017年,在永安、大田上年度被省卫计委确定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基础上,推荐大田县评选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宁化县、沙县评选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二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妇幼保健机构新建、改建为契机,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重点专科建设,鼓励各机构开展盆底康复、儿童眼保健、儿童口腔保健等迎合全面两孩政策需求的特色科室建设。三是继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19181名农村孕产妇获得了住院分娩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767.24万元;实施农村妇女和城市已婚低保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分别有25588名、26698名农村妇女享受到免费的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服务,宫颈癌HPV检测试点项目完成2500例;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新增16915名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累计完成血清学筛查14484人、B超筛查13974人;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全年完成筛查数5797对。

4.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2018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55,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市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36.90万份,建档率92.9%;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21.7万人,规范管理率78.77%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1%,适龄儿童全程接种率98.6%,;孕产妇健康规范管理率93%;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2.31%;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1.42%;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1.12万人,规范管理率92%20162018年中央和省安排6014万元,补助3个精神卫生机构、3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个妇幼保健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已完工项目6个。

5.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设立三明市卫生应急医学救援一队、二队,三明市卫生应急疫情防控队,三明市卫生应急中毒(核与辐射)处置队,各县(市、区)分别组建反恐最小作战单元院前急救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医学救援队、卫生防疫队等。市财政投入600万用于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质装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速沟通、指挥有力、处置科学,并具备持续3天独立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和应急处置任务的能力。

(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2016年以来,我市继续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坚持市、县、乡、村统筹推进,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1.落实分级诊疗制度。2017年,我市以组建总医院为载体,以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全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组建10个县级总医院、2个市区紧密型医联体,初步建立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2.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和医院总收入增长幅度控制在8%左右的前提下,20179月我市在22家公立医院中进行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第6次调整,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此次共调整131项,增设药事服务费,新增5个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调低54个检查化验项目价格,调高71个手术治疗及诊查护理等项目价格。将原有中药饮片100%报销政策调整为目录内的中药(不含中成药)实行门诊取消起付线、报销80%;将中医辨证论治费全额纳入基金报销。

3.推进医用耗材联合限价采购。2016年起,我市参照药品联合限价采购办法,委托市第一医院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试剂)实行联合限价采购。截至2017年底,完成4批不同种类医用耗材(试剂)的联合限价采购,入选产品价格与我市之前在用最低价格相比,平均降幅:第一批5.86%、第二批28.58%、第三批47%、第四批24.24%

4.逐步完善薪酬制度改革。调整院长年薪考核办法,考核指标由2017年度的六大类40项变为七大类40项,增加“党的建设”考核内容,同时将中医中药部分单列进行考核;调整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基数,将各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基数在原基础上再提高15%,同步提高各级公立医院医生的封顶年薪。

5.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一是实行院长聘任制。建立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院长选聘机制,淡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院长由同级医改领导小组聘任,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二是落实公立医院经营自主权。赋予总院长人事管理、内部分配、年度预算和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总医院中层干部由总院长提名,经总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后,由总院长聘任,并报县卫计局党委备案。总院长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分配。三是实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打破现行公立医院编制管理限制,合理核定各级公立医院人员规模,改编制使用审批制为备案制,由公立医院自主考录聘用人员,招聘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在工资总额制度下,实行编内编外人员同工同酬。四是实行总会计师制度。2016年起,在县级以上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承担医院财务、成本、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等职责。总会计师由同级财政部门选聘或委派,不定行政级别,年薪由当地财政支付,实行全面预算和全成本核算,完善财务报表,加强基本建设、设备购置、运行经费监管,提高医院运行效益。

6.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一是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市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村卫生所(分院),实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突出政府在行政村举办具有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将村卫生所的财务、药品、耗材、业务、医事、药事等方面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核算和承担。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由村委会无偿提供,人员从当地乡村医生中选聘或由乡镇卫生院下派或外聘,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并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其工资在乡镇卫生院工资总额内支付。实现卫生所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截至目前,全市投入1726万元用于村卫生所房屋装修和设施设备配置经费,建成村卫生所1305个,已完成规划要求。开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1071个,聘用乡村医生1565人。10个县(市、区)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大田县因地制宜建立了村卫生所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二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10月开始,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十二个县(市、区)。通过医保打包支付方式,统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并设计推出基本型、增值型、个性化等服务包,满足不同人群需求。各地也相继出台家庭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考核办法,通过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通过工分浮动制,引导医联体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最大限度让群众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加快实现从“治已病”为中心向“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最终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模式转变。截至2018630日,全市组建家庭医生团队745个,参与签约基层卫技人员(含乡村医生)2382人,共签约919199人,签约率为36%;其中重点人群为896264人,签约512539人,签约率57.1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282人,扣除1214人长期外出无法联系,应签约53068人(其中重点人群29113人),开展“一对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306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覆盖率达100%

(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2016年出生政策符合率92.32%2017年出生政策符合率94%

1.推进幸福家庭创建。通过精准访视、精准治理、精准帮扶、精准助学等精准服务方式,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我市被国家卫计委授予“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

2.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进考核办法,制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推进全市母婴设施建设,11个部门联合印发《三明市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已建成80个;开展“把健康带回家”专项行动,全市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12场次,发放健康包16872份、宣传品18500份,义诊44368人次;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困难家庭、留守家庭1260户,发放慰问金39.2万元。

3.做好奖励扶助政策衔接。修订完善《三明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意见》,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及时兑现各项奖扶补助,2017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5643人,低保户725人;计生特殊家庭1000人,低保87人;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12485人,低保户100人;2015年前二女扎对象41906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3138人;独生子女法定奖励251人,切实帮助计生特殊家庭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家庭的夫妻,其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其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从医保基金中再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完善计生特殊家庭信息档案。建立“一户一策”、“一对一帮扶”机制,确保精准帮扶,精准服务,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落到实处。

4.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政办〔201764号),在主城区的139个社区居委会,拟规划设置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87个,累计投入889.27万元,已建成56个。其中,永安市立医院、三元富兴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中心被全国老龄委评为“敬老文明号”,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签约率达100%。加快培育铁路沿线各县(市、区)医养结合机构的示范化建设,树立医养结合工作的发展典型。

(七)进一步落实科教工作

1.抓好定向委培工作。“十三五”以来,我市委托省内高校培养89人,依托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启动了本土化医疗大专人才的培养工作,3年已毕业回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土化医疗大专人员410人,仍在校127人。2017年度起在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新设农村医学(中专)班,首批招收80名,定向乡村卫生室培养乡村医生。

2.抓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确定市第一、第二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永安市立医院、沙县医院、尤溪县医院、宁化县医院作为西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共组织438人参加全科医生培训,累计已有608人取得合格证书;在全省率先对加强执业注册引导、设置全科医生岗位、落实职称晋升通道、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基层编制管理等5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相关政策措施得到省卫计委的肯定。

3.抓好继续教育与科研工作。推荐申报三明市科技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奖、省卫计委青年科研课题、中医药科研课题、省卫生计生科研人才等项目共50余项。

4.抓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乡村医生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69名,乡村医生培训8286人次。

(八)进一步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

2017年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诊疗人次比2015年上升27.89%、千人均中医床位比2015年增加0.05张。通过持续加大中医药事业扶持,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1.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一是出台了《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工作方案》,督促各综合医院、县总医院保持和发挥好中医药功能。二是实施中医振兴发展工程。加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龙头建设,与省上高水平医院(省人民医院、福州总院、省康复医院等)建立合作共建关系;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重点抓好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培育并遴选建设一批基层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完成大田县中医院针灸康复科、宁化县中医院脾胃病科、泰宁县中医院蛇伤专病、沙县中医院老年病科、沙县医院康复科等专科建设。三是加大中医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将中医学等相关专业列入我市年度医学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由医院自主招聘。设立专项基金,实施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和优秀青年医师培养计划。四是开展中医药特色传承工作。建设市级中药制剂平台,遴选一批青年医生和药师,采取跟师学习的方法,确保特色中医师传承延续。编著《三明草药》系列著作和《三明老药工炮制经验集》。

2.夯实中医服务网络基层基础。按照基层中医药全覆盖的发展方向,以中医馆为主要形式的中医药集中诊疗区建设,建好国家标准化基层中医馆。“十三五”以来累计投资1399万元,新建基层中医馆85个,占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59.03%,已完工50个,在建35个。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94.3%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有中医科、中药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90.2%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基本预防保健服务等中医药服务;为7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71.2%的村卫生所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77.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74.9%的村卫生所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3.构建大康复体系。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治未病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为主要阵地,开展市儿童脑瘫康复中心、盆底疾病治疗康复中心、康复作业治疗区与康复示教指导区项目建设,着力构建“无缝式”康复服务机制。促进中医康复与医疗、养老、护理、心理咨询和治疗的融合,形成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九)健康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

十三五以来,我市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运行平稳,卫生计生专网带宽大幅提升,业务应用软件实施稳步推进,为深化医改、推进总医院建设发挥了支撑作用。一是建设医改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总医院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如药占比、大检查、大处方等关键值进行动态监测,为行政决策提供一手详实的业务监管数据。二是建设健康三明网站、个人健康云APP实现群众可管理各自健康档案,查阅就诊记录,签约社区医生。医生可做好签约患者管理,在线与患者进行沟通等。进一步增强软件与用户的粘合度,方便群众就医。三是建设卫生信息化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实现对县级以上医院的场地、灾区实地场景等情况的实时监控252路。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拓展应用建设。为沙县、尤溪县基层医疗机构及县级总医院部署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基层电子病历、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数字心电、双向转诊系统,配备视频会议系统相关设备,支持县域总医院建设。截至目前平台汇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33.49万份,慢性病档案69.46万份,重性精神病档案1.31万份,电子病历217.25万份。医改在线监测平台,个人健康云APP全市注册50898人。

 

三明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位

全市

“十五”规划中期评估完成情况

备注

(取数时点)

2015

年末

2017年末

20186

变动情况

2020

年末

一、健康水平

1.人均期望寿命

78.89

79.17

增加0.28

80

序时完成

2017.12

1.婴儿死亡率

4.6

3.9

下降15.22%

7

提前完成

2017.12

2.孕产妇死亡率

1/10

15.2

13.2

下降13.16%

16

提前完成

2017.12

二、卫生资源发展指标

4.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数

5.34

5.48

增加0.14

6

序时完成

2017.12

5.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01

2.12

增加0.11

2.3

序时完成

2017.12

6.每千人口注册护士

2.56

2.68

增加0.12

2.9

序时完成

2017.12

7.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0.86

0.56

减少0.3

0.9

低序时完成

2017.12

8.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0.94

1.7

增加0.76

2

超序时完成

2017.12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9.县域内就诊率

%

60

85.79

增长42.98%

90

序时完成

2017.12

10.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占比

%

35.22

32.48

下降2.74百分点

30

序时完成

2017.12

11.家庭医生签约服率

%

53.1

57.18

提高4.08个百分点

35

提前完成

2018.6

四、疾控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

12.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

万人

0.0416

0.0638

增加222

3

序时完成

2017.12

13.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

万人

0.096

0.2021

1061

0.35

序时完成

2017.12

14.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

%

98.57

98.6

增长0.03%

>95

提前完成

2017.12

15.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

81

82.31

增长1.62%

80

提前完成

2018.6

16.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

79

81.42

增长3.06%

80

提前完成

2018.6

17..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

93.18

92

下降1.27%

95

序时完成

2017.12

五、期末总人口规模

18.期末总人口数(常住人口)

万人

253

257

增长1.58%

263

序时完成

2017.12

19.人口平均出生率

14.5

15.3

0.8个百分点

20左右

序时完成

2017.12

20.年均自然增长率

7.5

8.5

1个百分点

14

序时完成

2017.12

2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

86.77

94

增长8.33%

90

提前完成

2017.12

三、主要创新工作

2017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以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为主要内容的医联体建设实践,积极探索构建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新体制,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一)建立内部管理高度统一的医共体。整合县域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设立总医院,打破行政、财政、人事等方面的壁垒,赋予总医院办医自主权;将医保基金、财政投入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等,捆绑作为总医院的经费,并建立“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机制。明确总医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即总医院和中医院),保持中医机构设置、行政建制及法人单位“三不变”。

(二)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在人才下沉上,建立医师定期驻乡驻村制度,把医生到基层服务的时间和成效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在病种下沉上,合理确定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实行病种工分浮动制,下派医生一般诊疗费按下级机构标准收,差额部分由医保基金全额补足,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

(三)促进医疗行为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采取“一组团、一包干、两确定”机制,将医保基金打包给总医院,并确定结余的医保基金可直接纳入医务性收入、健康促进经费可从成本中列支,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同时实施中医振兴发展工程,提高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及康复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建立基层中医服务区,中西合璧为群众提供卫生与健康服务。

(四)推进医疗机构关系从“竞争型”向“协同型”转变。横向上,加强综合性医院与中医院资源要素和功能融合,初步实现了科室强强联合、强弱联合,集聚人才、技术、资源,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纵向上,支持各地设立远程医疗诊断等平台,同一医联体内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全市仅县级以上医院“十三五”学科建设所需的MRI(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就节约政府资金1.2亿元。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医疗服务供给不均衡。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薄弱学科人才短缺问题仍较突出;公立医院比重偏大,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数量少,层次低、规模小。

(二)中医专科特色不突出。尚无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和在全省排名靠前的重点专科,中医诊疗量偏低,中医的特色和作用发挥不够。

(三)公共卫生机构检验检测设施滞后。部分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和监督机构执法装备落后,技术支撑能力有待加强;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并存,新发传染病威胁持续存在;重医轻防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疾病预防和医疗服务衔接不紧。

(四)基层服务能力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编率高,较高学历和职称的卫技人员明显不足,尤其是全科医生和具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严重缺乏。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诊疗条件、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不足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日益突出。

(五)医养结合支撑能力不强。卫生技术人员短缺,临床医护不愿到医养结合机构,老年康复特别是基层全科医生严重不足;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站在提供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签约上门服务中,受制于医疗设施条件,存在一定医疗风险;现有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配套法律政策缺失。

五、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举措

(一)持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巩固“三医联动”改革成果,健全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制度,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合理薪酬动态增长机制,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逐利机制。推进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努力降低药品耗材虚高“水分”。二是深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促进资源要素和功能融合,加强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的资源要素和功能融合,集聚人才、技术、资源,切实降低管理成本,形成管理、责任、服务、利益共同体。推动服务导向转变,建立有效运行的总医院(医联体)工作体制机制,通过医保基金的杠杆撬动,发挥总医院双向转诊机制优势,实现医学人才、医疗资源、疾病病种的有效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县级医疗服务。健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发挥城市三级医院的专家团队优势,为基层提供技术、信息、人才帮扶。三是构建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出台《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从外部保障、内部运行机制、党的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实施三大“优秀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加大引进和培养力度、落实山区医疗卫生人才政策等措施,进一步扩充薄弱学科医学人才资源。二是加快床位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卫生事业补齐发展短板的要求,切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落地落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到2020年,要完成补短板项目68个,完成投资32亿元。加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迁建前期工作;加快市第一医院外科病房综合大楼、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楼等市属项目实施,带动全市儿科、产科、精神科床位建设,确保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到2020年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6张以上。三是继续推进医疗“创双高”。深化市属医院与省上高水平医院“一对一”合作共建,完善合作共建的需求清单,形成组团式、常态化合作共建。进一步落实合作共建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专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双向转诊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全面提高我市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形成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有序推进省、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扶持医学薄弱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专科水平。四是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向“专、精、优”方向发展,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支持举办医学检验、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精神专科医院、眼科专科、肝肠专科等民营医疗机构。形成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五是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健康医疗数据的互通共享,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整合人口、医疗、公共卫生、医保等健康医疗信息,共享开放数据应用,推进健康大数据应用新业态持续发展。

(三)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发挥市防治重大疾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和基本仪器设备的财政投入,满足日常基本工作需要。继续实施扩大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推进全市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转型工作,落实活动性、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抓好沙县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和永安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点建设。完善慢性病防治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尤溪县、将乐县、沙县、大田县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注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历五单”衔接管理,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5‰,规范管理率≥80%。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精神科标准化床位≥5.64/万人口。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与分析,人均期望寿命≥80岁。健全健康素养监测系统,全市健康素养水平≥20%。落实《福建省居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强化麻风病防治工作,培训基层和综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四)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继续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整合原卫生监督、计生执法机构和职责,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监督队伍网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经费投入,实现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率100%。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现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率100%,涉水产品企业年监督覆盖率100%,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实施工作覆盖率100%,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率100%。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做好风险监测结果运用和会商通报。提升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水平,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五)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一是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制定更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倾斜政策,营造政府重视中医药、扶持中医药,百姓信任中医药、依靠中医药的良好氛围,争取到2020年选择中医药服务人群占就医人群的6%以上。二是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建立以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指导,县(市)中医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为基础的中医服务网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三是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四是普及中医药知识。积极举办传统养生运动义演和政策咨询、义诊,组织中医药专家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基层,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等,让群众拥有通畅的中医药知识科普渠道,中医药文化素养得到提升,“治未病”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康复技能进一步得到普及。

(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原则,逐步完成市、县级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鼓励开设妇幼保健特色专科,打造妇幼保健优质服务品牌。探索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工资改革,调动基层产科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激发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活力。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

(七)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一是落实全面二孩政策。继续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人口素质;完善和落实全面两孩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二是深入开展出生性别比治理。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问题,以县为单位开展相关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三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流动人口健康促进活动,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机制建设,创新流动人口基层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措施,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八)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抓紧抓好居家老人的医养结合服务,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重要抓手,将老年人作为重点签约人群,努力实现应签尽签。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与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合作,会同社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慢病管理、健康、生活照料等一站式服务;以铁路沿线县(市、区)为重点,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建设,探索创新多种医养结合模式。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719        

联系人:杨伟萍  联系电话:05988224857

 

 

 

 

 

 

 

 

 

 

 

 

 

 

 


 

 

 

 

 

 

 

 

 

 

 

 

 

 

 

 

 

 

 

 

 

  抄送: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7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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