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医疗人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三明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人事科 时间:2023-08-31 17:04

   2023年8月31日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医疗人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三明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才补助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卫〔2023〕6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文件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现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医疗人才高地,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推动三明医改走深走实。

  (二)制定依据

  2022年4月24日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明委人才〔2022〕1号);2022年5月27日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贯彻落实〈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责任分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2〕4号)。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2023年8月10日市卫健委牵头起草了2份实施细则》,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共同参与。

  (二)征求意见:2023年8月14日市卫健委通过政务内网分别向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就2份《实施细则》进行征求意见,3个部门就文件中有关经费列支渠道、办理时限、最高补助年限5年等内容进行修改,经市卫健委综合分析,采纳了部门的修改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3年8月29日经市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初审,认为该通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四)会议研究、文件签署:2023年8月30日经市卫健委研究,原则同意下发文件,形成正式文稿并向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进行会稿,于2023年8月31日正式签署印发文件。

  三、主要内容

  按照《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明委人才〔2022〕1号)文件中 “对符合医疗紧缺急需专业,属于全国重点医学院校(见附则)以及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0元、4000元;对普通医学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规定和《贯彻落实〈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责任分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2〕4号),由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制定实施细则,与人社部门商定医疗 “一院一策”的紧缺急需专业,明确人才对象范围和清单目录,提出人才补助发放的具体流程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年限、发放程序、经费渠道、违约责任、政策解释权限等具体内容,并就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审核、公示、复核、发放办法、办理时限等程序进行了细化。

  原文网址:http://wjw.sm.gov.cn/szfgzjg/wsj/zfxxgkml/gfxwj_2431/202309/t20230905_1939868.ht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